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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1年“五·四”青年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1-05-04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国务院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和上级有关通知精神,经研究,我司“五·四”青年节放假安排如下:

54日(周三)上午全校正常上班、上课,下午师生中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,其他人员正常上班。

 

 

董事长办公室

2010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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