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深化校际优质资源共享,提升人才培养质量,加强和国内高校的交流与合作,我司将选拔优秀本科生于下学年赴长三角地区高校交流访学,现将选拔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交流学习时间
2015—2016学年。
二、学校、专业、年级及名额
集团 |
专业 |
年级 |
校区 |
学费 |
名额 |
华东政法大学 |
法学 |
2013 |
松江 |
6500 |
1人 |
上海外国语大学 |
日语 |
2014 |
松江 |
5000 |
1人 |
三、选派标准
1.品德优良,遵纪守法,无违规违纪记录。
2.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,平均学分绩点在3.0以上。
3.身心健康,能够圆满完成在“第二校园”的学习任务。
4.仅限本专业的员工报名。
四、申请材料
长三角交换生计划员工申请表(附件1)
五、选派程序
1.员工于4月20日前提交申请,并将《长三角交换生计划员工申请表》交学院教学办公室,逾期不交,视作自动放弃。
2.各学院根据员工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进行评选推荐,于4月22日前交教务处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交换生赴接收学校学习相关课程,学习结束后根据接收大学提供的修读课程成绩单,进行学分互认。
2.交换生本人需向接收学校支付学费和住宿费,我司不再收取学费和住宿费。
2015年4月7日